律师回应博主蹭我是刑警流量 或涉违法与公序良俗
在刑侦剧《我是刑警》中,第五个重案改编自震惊全国的周克华案。剧中犯罪嫌疑人张克寒找到了女服务员蒋美珍作为情人,这一角色的原型正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。
周克华案是一起横跨四省、持续八年的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。自2004年起,周克华在江苏、湖南、重庆等地多次作案,共杀死11人,抢走巨额现金。警方经过艰苦追捕,最终于2012年8月14日将其击毙。张某英在周克华被击毙后被警方提审,并于2013年因窝藏罪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10000元。她在法庭上表示不上诉。
近日,某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一个自称“周克华情人张某英”的账号。该账号在个人介绍中称自己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某村,目前过着平凡的生活,不发露脸视频,也不透露现拍的生活照片。她还提到自己2012年被抓进看守所,2013年被判刑,2017年出狱后一直在成都打工,目前有男友。
李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,张某英确实是当地人,因为周克华案被判刑。她服刑期满后曾回来报到,现在在外面打工,平时不在家。工作人员表示,由于《我是刑警》热播,可能是有人蹭流量,但也有可能是本人。记者尝试联系张某英的父母,但电话均已停机或否认是其母亲。
张某英案的辩护律师姚飞认为,该账号信息应该不是张某英本人,且与亲属联系未果。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指出,如果该博主确为周克华情人,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且涉嫌违法。从公序良俗角度看,公开宣扬对穷凶极恶的罪犯的思念或美化会严重违背社会道德观念,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误导。若博主并非张某英本人,其行为可能构成散布谣言或扰乱公共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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