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米研发院9次公干擅改行程 涉同一员工

【港闻报讯】记者王亚毛报道:审计署昨日公布审计报告揭露,创新科技署辖下的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出现管治问题,在过去五年的离港公干旅程中,当中有同一员工在九次旅程基于个人理由延期逗留及更改旅程安排。报告发现,在政府、主办院校及研发院三方的《资助协议》中,没有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特定条款。  审计署审查了研发院在2019-20至2023-24年度合共20次离港公干旅程,机票费合共200万元。其中九次公干旅程的旅程安排曾作更改,并有同一名员工基于个人理由延期逗留;该九次公干旅程中有三次交通费超额,介乎2300元至11430元不等,而相关员工没有就更改公干旅程安排寻求批准。  报告指出,现行指引未订明由谁批核行政总裁的膳宿津贴申领,若行政总裁申领超过应得津贴的费用,特别批准仍由行政总裁本人签署,缺乏独立监管。研发院在2019-20至2023-24年度期间30次公干旅程的膳宿津贴申领,合共100万元,在10次公干旅程的酒店住宿费超过应得津贴,其中七次涉及时任行政总裁,由研发院承担介乎5292元至82644元不等的超额部分。  报告发现,在政府、主办院校及研发院三方的《资助协议》中,没有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特定条款。审计署建议创科署需联同研发院采取措施,就涉及维护国安事宜加强指导和管理,例如在协议中加入相关条款。创科署表示,已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,以期在三方的《资助协议》纳入适当条款,进一步加强管理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事宜。研发院行政总裁表示,研发院已采用其主办院校招标及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条款与条件,当中包含维护国家安全条款。  创科署本月初曾公布,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和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的合并计划,预计于2025至26年度内开始启动合并的过渡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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