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港裁判法院今起逐步实施安检增保安

左图:九龙城裁判法院昨日有人持刀企图袭击裁判官。右图:警方在被制服男子身上及斜孭袋共检获四把利刀。  【港闻报讯】记者叶浩源、盛德文报道:九龙城裁判法院昨日(4日)发生持刀企图袭击裁判官事件,一名曾犯非礼罪、有精神科纪录的32岁姓李男子,疑因对非礼案的裁决不满,身藏四把利刀、多樽易燃液体、可疑粉末及多个火机等,混入法庭公众席,突然持刀冲向法官席,企图向早前审讯该案件的王姓裁判官施袭,最终被3名警员合力制服,裁判官走避及时没有受伤。警方表示涉事裁判法院没有安检设施,司法机构宣布今日开始,本港裁判法院大楼逐步实施安检及增加保安人手。  庭警制止 4人受伤送院  事发于九龙城裁判法院8楼第八庭,昨日早上10时15分,李男藏身旁听席“听审”,施袭前他先是从袋中施然取刀,一言不发突冲向裁判官席,两度挥刀,企图突袭裁判官,庭警见状即上前制止,裁判官及时走避,离开法庭。李男事败逃离法庭时,被一名女庭警及两名等候上庭的交通警在庭外制服并拘捕。纠缠间,李男及三名警员俱受伤需要送院。人员在李男身上搜出两把利刀,再在其斜孭袋搜出一把利刀,共检获四把锋利的鱼生刀。有目击者事后犹有余悸,形容当时非常惊险,“想不到疑凶身藏那么多把刀,所幸被及时制止,否则不堪设想”。 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(行动)警司贾锦琳表示,警方检获四把长约27至46厘米不等的刀、四樽溶液、两樽粉末,其中两樽溶液有易燃成分,另检获两个打火机、两支打火枪及一盒火柴。被捕人过往有接受政府精神科治疗纪录,并有刑事案底。他涉嫌“企图伤人”被捕,现正被扣查。  据悉,李男所涉及的非礼案发生于2020年港铁列车内,他曾就案件提出上诉,高等法院今年4月驳回,维持裁判官王证瑜的原判,判入狱21天,惟有人服刑后不忿,企图报复裁判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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