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永贤:拟放宽简朴房条件 容许窗户面向光井
【港闻报讯】记者伍轩沛报道:政府就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正在进行为期约两个月的咨询。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昨日在电台节目表示,差饷物业估价署上周四(5日)首次收到两宗怀疑租户被逼迁的投诉,业主以需改装为“简朴房”理由收回单位。何永贤强调,分间房住户的居住权是受到条例保障;她并透露,考虑放宽部分简朴房条件,例如容许窗户面向光井。 政府建议为简朴房设立登记制度,通过认证的房间才能出租,认证要求包括房间面积最少8平方米,即约86平方呎外;楼高、窗户不得面向光井等。 何永贤昨日表示,有意调整放宽部分条件。她说当初考虑到光井往往囤积垃圾,无法清理,衍生环境卫生问题,亦有引发火警风险。但对一些条件较佳的光井,考虑放宽要求,“如果你说大厦的光井能做一道门,可以在公共走廊开一道门,让管理公司进去清理垃圾;又或者虽然有光井,但单位属高层一点、都差不多可以看到天空,去到天台的三、四层见到天空,空气不会太差,是否有松动、放松的空间呢,这些我们会去考虑。” 对于简朴房的标准如何厘订,何永贤认为,租户最关注单位面积,订定简朴房面积就像社会压力测试。现时的8平方米要求,估计全港约有四分一的㓥房单位不符合,连同其他要求,预计约三分一单位需要矫正。至于简朴房需要有窗户及独立厕所,她说这是人道的标准,居住条件不致太差,住户不用在厕所煮食,可以较“企理”。 简朴房建议公布后,有㓥房业主担忧单位不合规格,计划将单位改装,并将租户赶走。何永贤称,差饷物业估价署上周四首次收到两宗怀疑租户被逼迁的投诉,业主表明单位需改做为“简朴房”。她强调,简朴房的规管制度目前仍在咨询阶段,方案仍有可能会调整,要待提交立法会的条例草案及最后的审批,才是简朴房的最终订立标准。她呼吁业主不用心急,并提醒㓥房租户,“你们的居住权是受到条例保障。” 根据㓥房租管条例规定,业主须向差估署提交租赁通知书。何永贤表示,署方去年共收到4.4万份通知书,较前年增加36%,估计会继续上升,或与署方积极检控及法庭定罪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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