羁押期限将至,柯文哲会否被延押?
香港新闻网10月15日电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,涉案的前台北市长柯文哲遭羁押禁见已有1个多月,外界关注北检会否声请延押柯文哲。若不延押,检方势必要在10月29日前侦结起诉柯文哲等人。(香港中通社资料图)台“刑事诉讼法”规定,“羁押被告,侦查中不得逾2月。在侦查中延长羁押期间,应由检察官附具体理由,至迟于期间届满之5日前声请法院裁定”。鑒于京华城案首位遭收押的被告、台北市议员应晓薇8月29日遭裁定羁押,其羁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。检方若拟声请延押应晓薇,最晚要在24日前向法院声请。因此检方若要声请延押柯文哲,声请延押的关键日期为24日,若北检未在24日前声请延押应晓薇,检方势必要在29日前侦结起诉柯文哲等人。柯文哲自9月5日被裁定羁押禁见后,遭检察官以“每周一次”的频率提讯问案。但10月1日,柯文哲拒绝出庭应讯,检察官考量其已表明不愿应讯,就算强行带人到地检署侦讯,只要柯文哲不愿开口,也是徒增拉锯、抗衡,浪费司法资源及时间。15日上午,北检第4度提讯应晓薇,其助理吴顺民亦遭提讯。(完) 【编辑:刘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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