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简朴房”规管方案咨询持份者意见

图:政府推展“简朴房”规管制度,逐步取缔劣质㓥房。  【港闻报讯】记者郑文迪报道:政府提出立法规管㓥房,符合最低标准并获认证为“简朴房”,才可合法出租。政府昨日起就“简朴房”规管制度建议方案展开为期约两个月的持份者咨询,持份者可于明年2月10日或之前提交意见。  为逐步取缔劣质㓥房,政府建议将来可出租的分间单位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最低标准,业主如将不合标准的单位出租便要负上刑事责任,而租客则不涉及法律责任。为有序推展“简朴房”规管制度,政府计划设立登记制度,让现存出租分间单位进行登记,并设有宽限期,让已登记的分间单位业主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所需改造工程,并申请认证成为“简朴房”。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则必须先申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“简朴房”,才可以出租。  逼迁租客属违法 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日就“简朴房”规管制度展开讨论,会上大部分议员均支持方案。有议员担心㓥房业主或会以改建单位为由赶走租客,房屋局常任秘书长罗淑佩重申,现时所有㓥房租户均受到租管条例保障,若业主此时逼迁租客,或是大幅加租全部都属违法,局方会严肃跟进。  对于业主责任问题,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表示,若业主将单位租予二房东,需要看具体事实和未来法例如何订明,现时仍未起草有关业主的绝对责任,故希望在咨询期内听更多意见。他又期望,方案可在明年6月提交立法会审批,今届会期内完成立法,明年第4季开始接受“简朴房”登记。   “简朴房”规管制度的咨询文件载述了具体建议方案和细节,并已上载至房屋局网页(www.hb.gov.hk/tc/bhu)。持份者可于咨询完结前,透过电邮(bhu_consultation@hb.gov.hk)、传真(2129 3829)或邮寄(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房屋委员会总部房屋局分间单位专责小组)提交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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